关于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23-03-07 阅读次数:0次
重要通知
关于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
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
皖管发【2023】02号
全体会员单位(个人):
现将2023年度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缴纳会费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23年度缴纳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会费标准按2021年12月6日制定的《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,具体标准如下:
1、个人会员2000元/年;
2、单位会员5000元/年;
3、理事、监事单位15000元/年;
4、会长、监事长、副会长、副监事长单位25000元/年。
二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三、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正常活动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外,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。本会财产及其孳息、盈余不在会员中分配。
会费具体应用于:
(一)协会聘用人员的工资、福利;
(二)协会办公场所租赁、办公和管理费用;
(三)组织培训、交流活动、管理人责任保险等产生的费用;
(四)本会运行和发展所需的其他必要支出。
四、申请退会的会员或根据本会章程视为退会的会员,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、资助和捐款。
五、各缴费会员将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于3月20日前统一缴入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银行账户。
户名: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
账号:1302043809100096078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合肥瑶海工业园支行
请务必在转账单、现金缴款单上写明会员单位或个人名称。
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
2023年2月20日